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8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婚后1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
由乙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B、
由乙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C、
腾飞公司只能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D、
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腾飞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中乙须以腾飞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排除A、B。
《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甲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属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所以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债务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D正确,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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