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有关专利权转让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专利权转让
[详解] 《专利法》第10条第3款:“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7.2.2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ii)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属于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只要将技术转让合同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即可。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需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而不是办理转让手续。选项A错误,应该选择。属于禁止类技术不得进出口,但是并不限制转让。选项B错误,应该选择。即使是自由技术,也需要在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选项C错误,应该选择。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不是自公告之日生效,而是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且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不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一般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