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33,单)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通过环境污染诉讼考查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对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3)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据此,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事项是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与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他侵权构成要件事实仍要由原告承担。具体而言,被告的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的事实要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因此,A项正确,B、C项错误。本证与反证是一种证据的学理分类,这种分类的标准是一个证据究竟是当事人用来履行自己的举证责任,还是阻碍对方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这种学理分类不是分配举证责任的标准与依据,所以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