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崔某为了躲避债务,离家出走,一直未与家人联系。8年后因思念家乡回到家中,得知三年前其妻吴某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并改嫁张某,崔某与吴某的10岁女儿崔小某已由孟某收养,闲置的住房被村办工厂占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死亡宣告的撤销
[解析] 《民法通则》第24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A项,撤销死亡宣告中的撤销权本身是形成权而非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而且,撤销死亡宣告中的撤销权具有公法性质,事关伦理价值,不受时间限制。故A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在《民法通则》的用语中,“民事法律行为”专指合法有效的法律行为,而民事行为可能包括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崔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为的民事行为虽然不会因为死亡宣告无效,但并非当然有效,可能存在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等多种情形,故B项错误。
《民法通则意见》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据此,收养关系可以协商解除,C项正确。
《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为吴某再婚,崔某与吴某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无法自动恢复,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