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与仲裁关系的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此A选项中法院不予受理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B选项中赡养问题是不能仲裁的,甲、乙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因此,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其有管辖权是正确的。《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因此C选项中法院可以受理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D选项中乙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仲裁协议,法院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