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案例分析题】

2011年4月,家住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鲍店镇西王坡西村的吉林大学2001届法学硕士宋江明,回家乡参加当地的公务员考试,在其报考的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中,取得了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的成绩。在8月11日、17日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复检中,宋江明的血红蛋白分别为70g/L、88g/L,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被淘汰出局。此后,宋江明先后在长治市的3家不同医院自行验血,被告知其血红蛋白测量值符合上述规定。他据此向招考主管单位长治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多次申诉,却一再被拒。无奈之下,宋江明于9月16日在长治市人社局网站上审请信息公开,但得到的答复是:“我局与医院签有体检责任书,明确‘体检实行医院负责制’,医院经过体检(8月11日)和复查(8月17日),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三条,给出宋江明的体检‘不合格结论’,体检结果通过电话已及时告知本人,我局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1月9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宋江明求职验血记》,引起社会关注,网民纷纷质疑。两天后,汝治市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考生宋江明体检不合格情况的说明》回应此事。经调查,宋江明体检和复检的血常规检验掇告单内多项数据间逻辑关系不成立,宋江明血常规检验报告单被篡改,长治市公务员招录工作有暗箱操作之嫌。长治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长治市人社局启动公务员考录工作纠错程序。

据了解,长治市人社局已经撤销了因错误体检结论而作出的关予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录用公务员的决定,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宋江明正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长治市纪委监察局调查组还发现长治市人社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有关人员和递补考生家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已经会同长治市检察院、长治医学院纪委就此立案调查。长治市纪委、监察局经调查了解后确认,引起网民关注的“公考状元体检被刷”事件确有暗箱操作。17日,长治市委、长治医学院党委分别召开会议,对长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赵波等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长治市纪委监察局表示,此案无论涉及何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严肃予以处理。

根据此案例分析:

问答题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程序存在那些问题?如何避免公务员招录工作中的暗箱操作?
【正确答案】公务员录用指国家有关机关按标准、通过法定方法和程序,从社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并与其建立公务员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公务员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1)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①报考资格的限制不合理。在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时,理应做到公平、公正,给予每一个公民平等参与的机会,而不应有所偏颇和歧视。然而,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歧视性的限制规定,这对于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公平性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降低了该制度的公信力。第一,报考资格随意规定。第二,身体条件不合理限制。这本身就是对每个公民人格权和隐私权的侵犯。第三,地域限制。由此就会进一步滋长公务员队伍的本地化、关系裙带化,严重影响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公正性。

②笔试内容的设计不科学。其一,考试命题重知识、轻能力。其二,考试内容冗杂、考题较偏。其三,《申论》考试缺乏科学性。

③面试环节的程序不规范。a.“走关系”、“打招呼”的现象屡屡发生,甚至在某些地区、某些部门还很严重。b.测评体系发展滞后,模式化严重。c.考官素质参差不齐。比如经验不足、洞察力缺乏、摆架子、偏重自我喜好等。这些现象都是实际存在的,它们都严重损害了公务员面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避免暗箱操作措施

①加快公务员录用法规建设,实现考录各环节“有法可依”。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规范,加快地方公务员考试录用法规的建设。

②要改革公务员考录条件,实现报考公平。应当根据职位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考录条件,体现报考公平原则。

③改革笔试内容,健全测评体系。适当调整笔试内容,建立能力本位的测评体系。

④改革面试过程,把好最后关卡。完善面试监督机制,创新面试方法,加强考官培训。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行政监督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完善行政监督并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正确答案】

(1)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①行政监督整体功能不强,缺乏合力。监督主体的多样性,使多元化的监督力量缺乏有力度的结合,监督合力较弱。每个监督主体都存在着监督的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而在实际中,这些问题的划分往往不够明确,各监督主体间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通,使其监督工作虽密却杂,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尚未形成一个分工合理,协调互动的有机整体。从而降低了监督的效率,削弱了监督的整体效能。

②行政监督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缺失重要的监督法律、完善的监督法律体系和必须的监督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中有关监督的规范不完善,缺乏明确的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部分领域甚至有空白,一些监督主体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另外还存在着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③行政监督主体缺乏必要的独立性。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关受到同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这种领导体制,易导致行政监督主体的缺位、监督功能错位等现象,严重制约了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④行政监督形式单一化,重事后监督,缺乏预防监督。我国的行政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监督主体一直将监督工作的重点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预防和控制,没有把预防为主作为行政监督工作的根本目标,同时又缺乏应有的控制力度,以致造成行政偏差过多,陷入被动消极的不利局面。

⑤行政监督开放性、透明度不高,公民参与意识不强。行政活动的公开化、透明性不高,使“暗箱操作”、“报喜不报忧”等现象频频发生,造成政府公开的缺失和非透明,最终导致监督信息的不平等、渠道不畅通,使行政监督难以发挥实效。此外,公民的参与及监督意识不强,当公民的利益受到主管行政机关的侵犯时,不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利。

⑥部分行政监督人员素质不高。我国行政监督主体的人员结构、知识层次、能力水平比较好。但是部分监督人员仍需提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行政监督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不高;思想素质不到位,办事不坚持原则、贪污腐败、监督不当等,这些问题阻碍了行政监督的有效开展。

(2)完善行政监督措施

①提高行政机关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的方式,了解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言行,从而展开监督。只有实行政务公开,才能杜绝各种幕后交易,权钱交易。只有实行政务公开,使其工作有一定的透明度,这样工作人员的效率才会加强,可以防止懒散的工作行为现阶段,我国的政务公开程度不够,缺乏法律的约束这样,就保证不了行政机关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行政监督的进行将受阻。对监督主体而言,既要进行激励,又要进行规制,从而使其获得强大而良好的监督动力,即要配置合理的监督权力,又要设置相应的监督责使其有监督能力的同时又不滥用权力或疏于行使监权。所以,我国应尽快采用法律形式健全公开办事制度。

②重视和加强监督的立法,实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监督立法是依法实行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尽快建立健全各种行为的监督法规,才能积极有效的提供基本的法规程序。行政立法不足,会造成监督机关无法可依,使监督缺乏标准和依据,导致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③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并且要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人民作为国家权力的所有者,有权力、有责任关注委托出的权力行使情况。如果他们违背了人民的意志,损害人民的利益,滥用人民所委托的权力,搞权力腐败,人民有权罢免其职务,并对其作出处罚。受到有效监督的权力,不会导致腐败,而失去监督和制约权力必然会走向腐败。所以,加强社会主义政权建设,防止腐败的滋生蔓延,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权力的监督。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何保障公务员报考者的合法权利。
【正确答案】

保障公务员报考者的合法权利的措施有:

(1)报考条件的公平。各招考岗位设置的报考条件或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设置与职位无关的或其他不合理乃至带有歧视性的报考条件,从而保障报考者的公平权利。

(2)报考程序的公正公开。报考程序要公正公开,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报考人利益。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保证报考人及时获取等。

(3)考核标准公正。要以公正统一的标准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考核与评价,不能有偏私。

(4)保障公务员报考者的诉权。要建立完善的机制,使报考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有渠道进行维权,并得到公正的对待,从而从制度上保障其权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