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制定的《大理院审判编制法》确立的司法原则有( )。
A、
实行四级三审制
B、
确认司法独立原则
C、
引进西方审判监督机制
D、
建立陪审制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解析:《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是中国近代意义上的第一部法院编制法,该法明确了民刑分理体制,确认司法独立原则,规定了四级三审制,引进了西方的审判监督机制。可见,选A、B、C项。有关建立陪审制度最早规定于《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中,故不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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