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一)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
请回答第86—88题。
多选题
如果承租人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租人起诉,适格被告是: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5条:“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斥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0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由于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结合上述两条规定,为提高诉讼效率,本解析倾向于赋予债权人选择合伙诉讼主体的权利。由此可知,B、C均为正确选项,当选。
多选题
乙在经营期间发现风险太大,提出退伙,甲、丙表示同意,并通知了出租人,但出租人表示反对,认为乙退出后会加大合同不履行的风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2条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依该规定,本题中,乙退伙无须出租人同意,也无须提供有效担保,故A、C选项表达错误,不选;B选项表达正确,当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依该规定,本题中,D选项表达错误,不选。
多选题
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承租人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44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该两条规定,本题中,A、D选项表达错误,不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4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依该两条规定,本题中,B、C选项表达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