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
【正确答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包括两个方面: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
   (1) 行政救济程序。行政救济程序的启动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的申请,二是管理机关依据职权。当事人包括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及有关社团组织。因不正当竞争受到侵害的人可向行政机关提出控告,请求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管理机关包括综合管理机关和专业管理机关。综合管理机关即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法律的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部门;专业主管机关、如卫生局、商标局、专利局、卫生部、质量监督部门等。当事人可以向综合监督检查部门控告,也可以在遇到工业产权侵权案件、商品质量纠纷案件时,向各有关专业主管机关控告。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依职权开始行政程序,在履行反不正当竞争职责时,拥有相应的询问权、调查权、处罚权。
   (2)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救济程序。法律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规定了行政责任,还规定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受到不正当行为侵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请求给予不正当竞争者以刑事制裁。民事救济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