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向乙购买一套房子,付款时由于粗心,多付了2万元,乙拿到房款时发现甲多付的情况没有说话,暗自收下。后乙用这2万元钱来投资股票,获得利润2000元,其中支付各种费用合计200元。后甲发现多付房款的事实,找到了乙,并了解了相关情况,甲乙之间关于返还的金额发生重大纠纷。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原因而受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法律事实。本题中甲构成不当得利是很明显的。关于返还范围,根据《民通意见》第131条的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也即甲获得的利益2000元应予以收缴。本案中,2万元是原物,其利息是孳息,获利属于其他不当利益,而非孳息,200元应当属于劳动管理费。所以本题应当选择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