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杭州 xx 山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司” ) 与日本 H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公司” ) 签订了一份茶叶的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 5 月 份从上海发货。 合同签订后,4 月 底, 杭州公司得知了该日本公司被申请破产的消息, 遂决定停止发货。

问题:

问答题

杭州公司的做法有无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杭州公同的做法具有法律依据,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若杭州公司在消息不确切的情况下擅自停止发货, 要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杭州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若EI 本公司以其在杭州的分公司的一批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 如担保是充分的,杭州公司应该怎么做?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杭州公司应该恢复履行,因为一方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另一方如果提供适当的担保,如果担保是充分的,中止履行一方就应该恢复履行。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若日本公司确实被宣告破产, 且也未能提供任何担保, 杭州公司可以怎么做?

【正确答案】

杭州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