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2007—卷三—85,多)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受理问题。 (1)关于判决后再次起诉,根据前引《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原告在6个月内再起诉的法院不受理,A项不当选。 (2)对于撤诉之后再次起诉,《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4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此,原告撤诉后再起诉,没有对新情况、新理由的要求,法院应当受理,故B项正确。 (3)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如果仅为起诉,根据前引《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如果起诉后法院受理并作出判决,则不应该再受理,因为违背了一事不再理的原理,所以,C项错误。 (4)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赡养费案件的再次起诉,《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所以,D项正确。本题应选B、D项。当年司法部提供的参考答案是A、B、D项,系错误答案。本题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