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债的履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_
  • A.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第三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B.履行期限仅为债务人利益的,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
  • C.债务人不履行任何债务时,债权人均有权向法院主张实际履行
  • D.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并且双方对抵充顺序无特别约定,应当优先抵充对债务人提供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多的债务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B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执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债务;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债务,不能要求实际履行,C选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