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故排除A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故排除B项;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共同财产,故C项正确;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个人财产。因此,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