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现年16岁的某高中学生徐某学习成绩优异,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却偏偏在追求校花杜某的事情上遭遇挫折,经好友指点,遂于情人节之夜,给杜某送去红玫瑰99朵,不料当场被拒,徐某伤心欲绝之际从学校教学楼的18层窗口跳下,刚好砸中从楼下经过的同学李某,李某当场死亡,徐某亦死。下列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 A.杜某对于李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 B.学校应当对李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C.学校应对徐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D.徐某的监护人应当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杜某对于李某的死亡本身并没有过错,因此不应承担责任,A项说法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学校对徐某和李某的死亡没有过错,因此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B、C选项说法错误,应选。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徐某造成李某死亡,应由徐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D选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