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分析题 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请分析:
问答题   本条款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含义。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问答题   行贿罪的量刑情节的特别规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