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李某为某高校退休教授,2014年下半年发生如下业务:
(1)出租一处门面房,取得租金收入56000元;
(2)将位于北京的一套别墅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800000元,该别墅于2008年12月购进,购进时支付价款3200000元,支付相关税费120000元;
(3)将一套闲置住房按市场价格对外出租,一次性预收全年租金40000元;
(4)将2013年购买的有价证券通过证券交易机构出售,取得收入360000元,该证券的购买原价为255000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2000元;
(5)通过互联网向境外某酒店订房,网上李某支付该酒店房费15600元;
(6)将境外的不动产转让给美国某企业,取得净收入16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计算李某出租门面房应缴纳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应缴纳营业税=56000×5%=2800(元)[解析] 出租门面房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问答题 计算李某转让别墅应缴纳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应缴纳营业税=(6800000-3200000)×5%=180000(元)[解析] 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置房屋的原价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问答题 计算李某向境外酒店订房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李某应代扣代缴营业税=0[解析] 支付给境外酒店的房费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问答题 计算李某应缴纳的营业税合计金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业务(3):应缴纳营业税=40000×3%×50%=600(元) [解析] 个人出租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租赁业预收的租金应于收到预收款时全额计征营业税。
业务(4):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业务(6):转让境外的不动产,不征收营业税。李某合计应缴纳营业税=600+2800+180000=18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