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企业以乙企业拖欠货款100万到期不还为由,向A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B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业提出的破产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受理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