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不得违背我国对香港的既定方针和政策
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的2/3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