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26.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应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2013年)
【正确答案】 正确
【答案解析】以房产投资联营:(1)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由被投资方“从价计税”);(2)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租金,应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由投资方“从租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