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票据权利及其特征。(武汉理工2008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票据权利的概念 我国《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票据权利的特征 ①票据权利是一种金钱债权 这是由票据的金钱债权证券性质所决定的。其意义有二: a.票据权利是一种债权,即要求票据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请求权。票据权利的债权性质,决定了票据权利只能向特定的相对人行使。 b.票据权利的内容是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亦即权利的客体只能是一定数量的货币。 ②票据权利是一种证券化权利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权利与证券不可分离,票据权利的发生、转移和行使,都以票据的存在为必要。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作成票据,票据权利的转移必须交付票据,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持有票据。由于票据权利是证券化权利,因此票据权利与票据所有权(即作为纸张的票据的所有权)是统一的。 ③票据权利是一种无因性权利 这是由票据的无因性所决定的。权利人仅凭占有票据即享有票据权利,至于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或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从票据上是看不出来的,权利人对此原因没有说明的义务,义务人也没有审查的权利。 ④票据权利是一种两次性权利 权利人可以对两个以上的不同债务人行使两次请求权。第一次请求权是付款请求权,指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主债务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第二次请求权是追索权,指票据权利人在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向付款人以外的票据债务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权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