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清末修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的民法编有______。
  • A.总则编
  • B.继承编
  • C.债权编
  • D.物权编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精解] 《大清民律草案》共分为五编: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但礼学馆是主要起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