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7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成本为180万元,商品未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2018年5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对于此项业务,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A、
2017年12月1日不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而应确认其他应付款200万元
B、
2017年12月1日不应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也不需要通过发出商品核算
C、
2017年12月31日应确认财务费用4万元
D、
2017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其他应付款余额=200+(220—200)/5=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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