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由张某作为保证人,约定“如果王某到期不能偿还该债务,由张某承担保证责任”。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民法典》第68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由于题中约定“如果王某到期不能偿还该债务,由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为一般保证,而不是连带责任保证。所以,B项正确,A项错误。《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据此可知,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综上所述,本题应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