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家梅登对暴力的类型划分为五类:
(1)原生型。产生于基本的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种族的、民族的或是宗教的——这些都是人们与生俱来的
(2)分裂型。有时候是原生性冲突的产物,他的目标是相关群体的独立。
(3)革命型。旨在推翻或是取代现存的政权
(4)政变型。从本意上讲是反革命的,其目的在于阻止令人恐怖的革命接管
(5)问题型。有些暴力不适合以上任何一种类型,有某一特定的问题所引发的暴力是一种兼容的类型,并且一般说不像其他类型的暴力那样具有致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