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申报单位为手,( )元标准券为1手。
500
1000
1500
2000
解析:交易单位是指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申报单位为手,1000标准券为1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