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事实一) 为逃避刑事责任,乙找到有驾照的丁,让丁去公安机关“自首”,谎称案发当晚是丁驾车。丁照办。公安机关找甲取证时,甲想到若说是乙造成事故,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就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偿,便谎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丁。(事实二) 后甲找到在私营保险公司当定损员的朋友陈某,告知其真相,请求其帮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并隐瞒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实。甲顺利获得7万元保险赔偿。(事实三) 请回答下面问题。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考点] 伪证罪;包庇罪;妨害司法罪;教唆犯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使其逃脱法律的制裁。行为人完全可能同时构成上述两罪,如证人作假证明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伪证罪和包庇罪的想象竞合犯。A项错误。妨害司法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各种方法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破坏国家司法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行为。甲作为证人,故意隐瞒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乙使用的事实,已经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构成伪证罪。B项错误。乙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根据《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乙唆使他人陈述虚假事实,包庇犯罪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不构成教唆犯。C项错误。丁对肇事者乙的犯罪行为、后果以及其包庇乙将导致交管部门无法查明事实真相的后果都是明知,因此,丁行为符合包庇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构成包庇罪。D项正确。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考点] 保险诈骗罪;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已经构成本罪。A项正确。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法条竞合关系,甲的行为不再另行构成诈骗罪。B项错误。陈某和甲构成共同犯罪,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共同犯罪理论,陈某是否从保险赔偿中获取利益并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认定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在于谁在共同犯罪中具有关键地位。本案中,甲显然在共同犯罪中占主导地位,因此应当认定甲与陈某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C项错误,D项正确。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考点] 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本案中乙之所以离开事故现场是因为丙下车查看情况后对其谎称自己会留在现场打电话叫救护车,并非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因此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AB项错误。前述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乙未取得驾驶资格,将过马路的刘某撞成重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丙作为乘车人指使乙逃逸,根据前述解释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但丙杀害刘某的行为已超出乙的主观故意范围,属于共同犯罪实行过限,乙不需要对刘某的死亡结果负责。C项错误。根据前述解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而身亡,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