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6年王某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李某。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为给甜蜜的婚姻留下自认为有意义的纪念,李某为王某拍摄了几张人体写真照片。两年后,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王某向李某索取全部人体写真照片及底片。李某不给,同时为了防止照片被王某偷去,将照片将给自己的好友张某保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
  • B.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
  • C.王某和李某对于照片共同享有著作权
  • D.若王某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法院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考点] 隐私权 [解析]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侵犯肖像权的要件有二:(a)以营利为目的;(b)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肖像。本题中没有对于肖像的直接利用,因此,不成立肖像权的侵害,A错误。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四种:(a)窃取或刺探他人隐私(b)擅自披露他人隐私;(须注意:隐私公开权是一次性的权利,隐私权人自行或者授权他人公开隐私后,所公开的信息就不再是隐私,他人进一步传播的,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c)擅自进入他人私生活空间;(如:偷看他人日记、私拆他人信件、擅自进入他人卧室等;)(d)妨害他人私生活安宁;(如:跟踪、监视、监听、打骚扰电话等),由于李某将照片交给第三人保管,足以给王某带来内心深处的伤害,因此构成侵害隐私权,B正确。李某作为摄影者,单独享有照片的著作权,C错误。由于受到侵害的是人身权,因此,主张精神损害的,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