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同一专业的甲、乙两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中甲单位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乙公司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下列关于该投标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 A.甲、乙两个单位自此由两个独立法人变更为一个法人
  • B.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特级
  • C.倘若中标,甲、乙两个公司将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法律责任
  • D.甲、乙两个单位在投标以前,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甲、乙两个单位依旧为独立法人,选项A错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选项B错误。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错误。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