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提出,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 )批准。
省级政府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l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参见《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