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日,两歹徒入室对张某实施抢劫,为逼张某交出钱财对其持刀殴打,张某趁歹徒翻找财物之机夺门而逃,并抢夺他人停在楼下的摩托车逃走,张某抢夺摩托车的行为:
A、
属于抢劫行为,应负刑事责任
B、
属于盗窃行为,应负刑事责任
C、
属于紧急避险,不应负刑事责任
D、
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张某抢夺摩托车是为了摆脱持刀歹徒对其自身的伤害,属于紧急避险。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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