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戊30万元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
戊应当按照合伙企业内部按比例偿还债务的约定行使债权
B、
丁仅对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清偿债务
C、
乙有义务清偿欠戊的30万元债务
D、
甲、丙可以不必取得戊的同意而仅清偿20万元债务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9、40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据此,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债务,任何合伙人都不能拒绝,合伙企业内部的按份承担债务比例的约定虽然对合伙人有效,但不得对抗债权人。可见,选C项。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