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防灾系统工程规划中,城市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深度应包括( )。
确定城市消防、防洪、人防、抗震等设防标准
制定防灾对策与措施
确定地下防空建筑的规模和数量等
布置城市消防、防洪、人防等设施
确定规划范围内的防洪堤标高、排涝泵站位置等
选项C、E属于城市防灾工程系统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