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主要是人权,而人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是个人,所以,个人是国际人权法的主体。这种说法正确与否?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 这个问题在理论上是有争议的。
一种观点认为,国际人权法所规定人权的享受者主要是个人,国家并不像在其他国际条约中那样成为国际人权法上权利的直接受益者,而主要是义务承担者,即国家在国际法上承担承认、尊重、促进并保护法定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义务和责任。正是这个缘故,按照亨金的说法,个人只是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偶然受益者”。
另一种观点认为,有关国际人权条约中规定了个人依国际人权条约,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的申诉制度,以此个人直接享有了国际人权法上的权利,故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成为国际人权法的主体。
(2) 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主要是人权,而人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是个人,但不能因此而认为个人是国际人权法的主体。国际人权公约和有关人权机构的参加者是国家,而非个人。国际人权实施措施是国家承担的履行有关人权公约的义务。有关人权条约个人申诉制度的实施以任择条款或任择议定书为基础表明,如果有关国家没有接受相关公约的任择条款或任择议定书,在这类国家管辖下的个人就没有向有关条约监督机构申诉的资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