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分割理论的含义
市场分割理论又称期限偏好理论,与预期理论完全不同,其假设前提是:资金在不同期限市场之间基本是不流动的。这不是行政力量限制,而是金融机构的特定业务运作所导致的对资金期限的特定要求使然。不同的金融机构有不同的负债性质,因而对资金的期限有特定需求。例如,商业银行对资金的需求主要是短期的,不会轻易到长期资金市场上融资。
(2)市场分割理论对于收益率曲线形态的解释
不同期限市场上资金流动的封闭性,决定了收益率曲线可以有不同的形态。一般来说,人们会偏好期限较短、利率风险较小的证券。正是基于以上假设前提,要使得投资者放弃其希望持有利率风险较小的短期证券的一般偏好,需要在收益率方面向其提供补偿,亦即只有提供更高的收益率才能促使投资者去持有其通常并不偏好的长期债券。因此,市场分割理论能够很好地解释收益率曲线为什么通常是向上倾斜的。但是当长期市场上资金供过于求,导致利率下降的同时,短期市场上资金供不应求,导致利率上升,就会形成向下倾斜的收益率曲线。
(3)市场分割理论产生的原因
①投资者可能对某种证券具有特殊偏好或投资习惯。
②投资者不能掌握足够知识,只能对某些证券感兴趣。
③不同借款人也只对某些证券感兴趣,因为其资金的使用性质决定了他们只会对某些期限的证券感兴趣。
④机构投资者的负债结构决定了他们在长期和短期证券之间的选择。
⑤缺少易于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统一的债务工具。
(4)市场分割理论存在时的市场分类
市场分割理论把金融市场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大市场:
①短期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商业银行、非金融机构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它们更关注的是本金确定性(或者说安全性)而不是收入的确定性。
②长期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那些债务期限结构比较长的机构,比如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这些机构具有较强的风险回避态度,更注重收入的确定性。
③虽然短期市场和长期市场的投资者的投资动机和目标各有差异,但是两个市场的参与者都同样受到法律、规章制度的制约以及降低风险的压力而集中于不同期限的市场,因此,这两个市场形成的市场分割基本上是强式的,参与者通常不会进行投资期限之间的转换。相比之下,中期市场的参与者身份就比较复杂,没有一群占主导地位的“忠实”的参与者,从而其功能是弱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