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妊娠期慢性哮喘的处理:尽可能避免接触特异或非特异激发因素,预防感染,监测每日的PEF及活动情况,根据哮喘的程度给予药物支持及加强监测下关键的治疗。妊娠期哮喘的治疗药物主要为吸入疗法。多数药物不会增加孕妇和胎儿的危险性,极少出现不良反应。在必要、适当的监测下使用茶碱、色甘酸,吸入糖皮质激素(布地奈德、倍氯米松等)和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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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体激动药不会使胎儿异常的发生率增加。适当活动。根据患者的发作频率、病史、体检和肺功能状况而定,应监测克罗恩病(CD)孕妇及胎儿的缺氧状态,以及避免使用对胎儿和孕妇有损害的药物。在妊娠期应注意与产科医师的合作和配合,原则是注意预防哮喘发作,及时缓解哮喘。
(2)妊娠期急性哮喘发作的处理:妊娠期急性哮喘发作时,应注意其症状和体征,须测定呼气流速(F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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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PEF)和动脉血气分析,以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同时密切监测胎儿的征象(胎心、胎动等)。对急性哮喘发作孕妇的处理如下。
1)吸氧:使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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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mmHg或动脉血氧饱和度≥95%。
2)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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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体激动药:吸入短效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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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体激动药,如无效,可增加剂量。
3)症状无改善者可加用糖皮质激素。对平时长期使用激素者,哮喘急性发作时及时静脉应用并适当增加剂量。
4)必要时,在茶碱浓度监测情况下可适当使用茶碱类药物。
5)哮喘孕妇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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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mmHg或Pa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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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mmHg,需住院治疗。根据变化情况,如哮喘仍危重发作状态,应建立人工气道和辅助通气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