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钱某为一中国公民,其在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2006年1月收入情况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当月支付的工薪25000元;国内派遣单位当月支付的工资4000元;同时,外资企业本月发放年终奖,该个人获得30000元。
2.利用休假时间为国内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收入80000元,领取收入时得知该单位遭受严重水灾,当即捐赠20000元。
3.为境外一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15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国税法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
4.个人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每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及修缮费用500元,取得合法票据。
请综合考虑营业税和房产税,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遭算扣除数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要求:分别计算钱某以上各业务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本月工薪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25000+4000-1600)×25%-1375=5475(元)
(2)外商投资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000-1600)×25%-1375=4475 (元)
国内派遣单位直接以4000元作为个人应税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00×15%- 125=475(元)汇算清缴时,钱某应主动补缴个人所得税=5475-(4475+475)=525 (元)。
本月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
确定税率:30000÷12=2500(元),应该适用的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据为 125元。
计算应纳税额:30000×15%-125=4375(元),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2.工程设计属于劳务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1-20%)=64000(元)。按劳务个税相关规定,它应该适用加成征收的规定,故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 20%)×40%-7000=18600(元)。
3.提供专利技术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0×(1-20%)×20%-20000= 4000(元)。
4.个人出租房屋,允许扣除修缮费用,而且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出租住房的,按 10%计征个人所得税,3%计征营业税,4%计征房产税,故租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3000×(3%+4%)-500-800)×10%×12=149×12=1788(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