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某小学五年级(1)班在操场上体育课,学习踢足球。体育老师在给学生讲解完踢足球的要领及注意事项之后,把班上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练习。李某(10岁)和王某(11岁)分在一个小组内,由于地面不平,李某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慎摔倒,恰好被跑上前来的王某踩在腿上,导致小腿骨折。此时,体育老师正在指导其他小组练习。李某住院三个月,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1万余元。事后,李某家长认为李某是在学校受伤的,应当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且花费的l万余元费用应由学校承担。结合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
43.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学校应该承担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形是学校承担事故责任的具体情形之一。在本案例中,学生因地面不平而摔倒受伤,学校没有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体育老师也没有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学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44.王某的父母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王某的父母应该承担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只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独立参与法律活动的能力。因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权利能力的实现,需要有人监护或者代理。当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发生法律纠纷时,通常要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代负法律责任。王某今年ll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他在体育课上奔跑时不小心踩到李某腿上,造成李某小腿骨折,他的父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