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的有( )。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 一) 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 二) 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 三) 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 四)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 五) 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六) 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七) 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 八) 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 九) 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 十)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 十一)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 十二) 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 十三)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 十四) 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