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方余额100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得税税率25%,2010—2012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0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50万元。
(2)2011年发生亏损500万元(假设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
(3)2012年实现利润总额600万元。
要求:
问答题
编制2010年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借:本年利润 2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150
贷:应付股利 15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7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150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编制2011年结转亏损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
贷:本年利润 500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2012年应交的所得税。(假定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正确答案】2012年应交所得税=(600-500)×25%=25(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2012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
【正确答案】2012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100+(200-170)-500+(600-25)=205(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