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保留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几年备查
一年
二年
五年
两年
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应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临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记录,填表上报。保留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