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村村委会与村民曹某签约,将一座荒山承包给曹某,承包期为25年。曹某因为资金不足,未对山地植树开发,而是外出打工。村委会未经曹某同意,把荒山转包给村民张某。张某随后在荒山上进行了植树开发。曹某回来后,到山上拔掉张某种植的部分树苗。张某扬言要用铲子铲断曹某的腿。有人向村委会报告了此事。
问题:
问答题 请问你对该村委会的行为有何看法?
【正确答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14条的规定,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享有监督承包方(曹某)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的权利,但是也需要承担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的义务。且该法第16条第1项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在将荒山承包给曹某的这25年中,村委会无权对该山地进行转包,村委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无效的,对曹某构成了侵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你是村官,你会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正确答案】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因此,我首先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起土地纠纷事件。在解决纠纷时,作为一名村干部,我要耐心地讲解政策、实事求是地印证,公正处理。具体而言,我会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安抚张某与曹某的情绪,避免任一方的过激行为而产生不良后果。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果有矛盾,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而不应采取一些极端的行为。 第二,针对因村委会工作不当,对张某与曹某造成的侵权表示歉意。同时,因村委会的转包行为对曹某造成的损失,应由村委会进行赔偿,并与曹某就荒山的种植开发事宜进行沟通。如果曹某仍没有资金开发荒山,可由曹某自主决定转包给张某或直接将承包地归还村委会。同时对曹某进行普法教育,他拔掉张某种植的树苗的行为是对张某合法权益的侵犯。对于张某因曹某拔树苗而造成的损失,曹某应该进行赔偿。婉转地向张某指出,遇到类似事情不能反应过激,在保持冷静的情况下依法处理才是最佳方法。 第三,该事件妥善处理之后,建议村委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准确界定自身职权,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