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在一起交流学习《反垄断法司法解释》的体会,下列论述中,______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可见,包括间接购买人在内的消费者,是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原告的,故A错。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条件,故B错。专家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形式,而是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故C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