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公民甲离家出走,一直无音讯逾四年。经申请,法院对甲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甲子乙与甲妻丙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将甲的财产分割,转归各自所有。乙又将分得的一条项链赠送给了女友;丙也改嫁他人,但不久两人又离婚。在宣告死亡期间,甲在外地将放在原家中的一台冰箱(系婚前财产,现已为继承人所得)卖与丁。不久,甲回到原住所地,经本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请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谁有资格向法院申请对甲的死亡宣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子乙、甲妻丙均有资格向法院申请对甲的死亡宣告。 理由:《民法典》中并未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已取消了对死亡宣告申请人的顺序限制,因此甲的利害关系人乙、丙均可进行申请对甲的死亡宣告。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乙、丙应当将所得的财产返还给甲。 理由:根据《民法典》第53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甲与丁的买卖协议有效。 理由:宣告死亡只是依法对失踪人死亡的推定,事实上该失踪人的生命不一定终结。某自然人在甲地被宣告死亡,但他仍在乙地生存时,就应承认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49条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乙之女友对甲没有义务返还项链。 理由: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乙之女友并不是因继承法取得的项链,对甲而言,他只能请求乙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与丙之间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是否自动恢复夫妻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与丙之间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不能自动恢复夫妻关系。 理由:根据《民法典》第51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