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有三子乙、丙、丁,均已成家立业。大儿乙生活富裕但不孝敬,二儿丙在外地生活不便照顾甲,三儿丁一直与甲生活在一起。甲去世后留下3万遗产,该如何分割?
A.先由乙、丙、丁三人协商
B.协商不成的,三人平分
C.协商不成的,三儿应多分
D.协商不成的,大儿应少分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遗产的分配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此,A、C、D项正确,B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