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案例]
背景
某水库溢洪道加固工程,控制段共3孔,每孔净宽8.0m。加固方案为:底板顶面增浇20cm厚混凝土,闸墩外包15cm厚混凝土,拆除重建排架、启闭机房、公路桥及下游消能防冲设施。
溢洪道加固施工时,在铺盖上游填筑土围堰断流施工。随着汛期临近,堰前水位不断上升,某天突然发现堰后有大面积管涌群,施工单位为防止事故发生,及时就近挖取黏性土进行封堵,随后上游水位继续上涨,封堵失败,围堰决口,导致刚浇筑的溢洪道底板、下游消能防冲设施被冲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事故发生后,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根据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中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处理;施工单位组织制定处理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对事故进行了处理,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对工程使用寿命影响不大。
[问题]
问答题
本工程事故发生前施工单位对管涌群采取的处理措施有何不妥?简要说明本工程管涌的抢护原则和正确抢护措施。
【正确答案】(1)施工单位采用黏性土对管涌群进行封堵不妥。 (2)管涌的抢护原则是:制止涌水带砂,而留有渗水出路。 (3)本工程的正确抢护措施:用透水性较好的砂石、土工织物、梢料等反滤材料在管涌群出口处进行压盖。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哪几类?指出本工程质量事故类别。
【正确答案】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本工程质量事故类别为较大质量事故。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质量事故类别,指出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在方案制定和报批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施工单位组织制定处理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不妥。正确做法: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备案。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说明“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内容。
【正确答案】“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答案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管涌处理。施工期间,尤其是汛期来临时,围堰以及基坑在高水头作用下发生的险情主要有漏洞、管涌和漫溢等。本工程堰后发生管涌,施工单位采用黏性土对管涌群进行封堵显然不妥。管涌的抢护原则是:制止涌水带砂,而留有渗水出路。因此本工程的正确抢护措施:用透水性较好的砂石、土工织物、梢料等反滤材料在管涌群出口处进行压盖。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①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②较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③重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④特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本工程围堰决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事故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对工程使用寿命影响不大,故本工程质量事故类别为较大质量事故。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质量事故处理职责划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其中:①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②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备案。③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④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质量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要求: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问答题
经批准后,Y省水利厅作为项目法人对某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该项目属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招标人于2006年5月2日~5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规定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采用资格后审;5月12日~5月16日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套,招标文件规定5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截至5月16日,共有6家投标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且该6家单位(分别为A、B、C、D、E、F)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其中F投标单位为甲单位(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与乙单位(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联合体。投标单位A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发现其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要求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隋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单位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F共5家投标单位投标,并宣读该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代表和其他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共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4人,从Y省水利厅组建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5名,其专业分布为:工程建设管理1人、金属结构1人、造价2人、水工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单位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5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F、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单位B为中标人。由于投标单位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6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单位B于6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5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F,因此,从6月16日至6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单位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单位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单位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7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A、C、D、E、F五家投标单位发去了中标结果通知书。2006年5月与6月的日历如下图所示。
【正确答案】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分述如下: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一般可按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标准控制”,而本例中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元/套,显然过高。 (2)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故F投标单位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3)招标人不应仅宣布5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惯例,虽然投标单位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4)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超过评委总人数的1/3,而本例中招标人代表4人,显然已经超过评委总数的1/3;由于该项目属于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故评标专家应从水利部或该项目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5)评标过程不应要求投标单位考虑降价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为19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关于该项不得少于20日的要求。 (8)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2日。 (9)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才将中标结果通知书发给A、C、D、E、F五家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某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六类工资区。已知:
(1)施工津贴4.0元/天,进洞津贴5元/天,工程所在省规定养老保险费率18%,住房公积金费率5%,工程所在县规定该地区可享受生活补贴15元/月。
(2)基本工资标准见下表。
基本工资标准表(六类地区) |
名称 |
单位 |
枢纽工程 |
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 |
高级工 |
元/月 |
500 |
350 |
(3)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见下表。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
序号 |
项目 |
计算公式 |
单价(元) |
1 |
基本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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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辅助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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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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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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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餐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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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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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加班津贴等 |
基本工资×3×10/25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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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资附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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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基金(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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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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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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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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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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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失业保险基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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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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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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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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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水总[2014]429号),按上表格式,计算该工程高级工的人工预算单价(单位: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该工程高级工的人工工日预算单价为49.38元; 该工程高级工的人工工时预算单价为6.17元。 计算过程见下表。 该工程高级工的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公式 单价(元) 1 基本工资 500×1×12/251×1.068 25.53 2 辅助工资 8.17 地区津贴 施工津贴 4×365×95%/251×1.068 5.9 夜餐津贴 1.2 节日加班津贴等 基本工资×3×10/251×35% 1.07 3 工资附加费 15.68 职工福利基金(14%) (25.53+8.17)×14% 4.72 工会经费(2%) (25.53+8.17)×2% 0.67 养老保险费 (25.53+8.17)×18% 6.07 医疗保险费(4%) (25.53+8.17)×4% 1.35 工伤保险费(1.5%) (25.53+8.17)×1.5% 0.51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2%) (25.53+8.17)×2% 0.67 住房公积金 (25.53+8.17)×5% 1.69 4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25.53+8.17+15.68 49.3 85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49.38/8 6.17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