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审判委员会的存废。
【正确答案】(1) 审判委员会的性质和职权。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均设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由法院院长、庭长和资深审判员组成,参加审判委员会的成员称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者疑难案件,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2) 第一,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新中国几十年来审判活动的总结和审判经验的结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发扬了民主集中制。第二,审判委员会有利于督促法官提高审判能力。第三,审判委员会有利于为法官减压,维护司法独立。第四,审判委员会有利于总结审判经验。
   (3) 审判委员会的缺陷。立法的粗疏;对程序规则的违反(违反司法独立;有违审判公开、直接言词原则;不利于司法效率)。
   (4) 审判委员会的改革和完善需要做到:第一,要进一步缩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第二,要严格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个案的规程。第三,审判委员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审判经验的总结工作上。第四,审判委员会应设立专业化审理、研讨、咨询案件小组。第五,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庭的作用。第六,完善案例制度,进而创建判例制度。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