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相同点在于:两者都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各为二人以上,同时两者都是全体共同诉讼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法院都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合并处理多数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
   这两种共同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
   (1)诉讼标的不同:普通共同诉讼的标的是同一种类,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
   (2)诉讼请求不同:普通共同诉讼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合成,必要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讼请求;
   (3)法律特征不同: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必要共同诉讼则是不可分之诉;
   (4)是否经当事人同意不同: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时须经当事人同意,必要共同诉讼无须经当事人同意;
   (5)审理和裁判的方式不同:普通共同诉讼可以共同起诉或应诉,也可以分别起诉或应诉,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开审理,即使合并审理,裁判时也应对各当事人分别作出判决。必要共同诉讼要求一同起诉或应诉,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6)处理内部关系的原则不同:普通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每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只对自己发生效力,某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中止或者终结不影响其他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后,对全体共同诉讼人均发生效力。
   区分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原则上是以共同诉讼人在实体法律关系上是否存在共同关系或连带关系为基本标准。如果存在共同关系或连带关系的,一般是必要共同诉讼;如果不存在,则多为普通共同诉讼。
   但是,并不是任何情况下,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共有或连带关系,或者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的权利义务是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所导致的,就必然是必要共同诉讼。如果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的纠纷能独立解决,其判决不会互相妨碍,仍然可以作为普通诉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