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 | 普通合伙人 | 注释 | |
出资形式 |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 贷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和劳务 | 有限合伙禁止劳务出资的原因在于该出资难以用货币估价,这与有限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明确的数额界限是相悖的 |
合伙事务执行 |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 无限制 | 有限合伙人取得承担有限责任这一有利条件是以放弃合伙事务执行权为代价的 |
竞业禁止的限制 |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有限合伙人因为自身责任承担明晰,故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而普通合伙人则相反 |
自我交易的限制 | 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法理与竞业禁止相同 |
财产份额的出质 | 可以将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由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决定 |
责任形式 | 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区别两者的核心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