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规定采用责任内阁制的中华民国时期的宪法性文件有{{U}} {{/U}}。
  •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 C.《中华民国约法》
  • D.《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中华民国时期的政体 [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总统制共和政体,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用责任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院行使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和制度。《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在政权体制上继续肯定了《临时约法》中的责任内阁制。《中华民国约法》完全否定和取消了《临时约法》所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独裁的政治体制,并赋予总统形同封建帝王一样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巨大权力。